一篇文章看懂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儲存,出入庫,廢棄物要求
本文介紹了關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如下知識:
一,危化品的安全儲存基本要求
二,危化品的儲存場所要求
三,危化品的儲存量要求
四,危化品的儲存養護要求
五,危化品的出庫存管理要求
六,危化品的廢棄物處置要求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基本要求
1.危險品儲存方式分為三種:
隔離儲存。指在同一房間內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物品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之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隔開儲存。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墻,將其與禁忌物料(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分離開的儲存方式。
分離儲存。將危險品在不同的建筑物或遠離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區域內儲存的儲存方式。
2.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存儲。
3.儲存危險品的建筑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煙火。
4.劇毒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收發、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人雙鎖、雙本帳。)
二,儲存場所的要求
1.儲存危險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距離,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設置儲存地點及設計建筑結構,除了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3.儲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1)危險品儲存建筑物、場所內消防用電設施,應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中的有關規定。
(2)危險品儲存區域或建筑物內電氣系統均應符合國家有關電氣安全規定。特別是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場所的電氣系統,應符合爆炸場所電氣安全規定。
4.儲存場所的通風及溫度調節。
(1)儲存危險品的建筑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并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2)儲存危險品的建筑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3)通風管道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4)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等防火分割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當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5)儲存危險品的建筑采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如熱水溫度不應超過6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機械采暖。
(6)管道和設備,必須采用非燃燒材料。
三,儲存安排及儲存量限制
1. 危險品儲存安排取決于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要求。
2. 遇火、遇濕、遇潮能引起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筑物中儲存。
3. 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應儲存在耐火等級一級建筑物中,其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
4. 易爆物品不得和其他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儲存,倉庫不得建在城鎮,還應與周圍、交通干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易爆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并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 易燃液體、遇濕燃燒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7. 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性物質。
8. 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露,嚴禁與其他物品共存。
四,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養護
1. 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露。
2. 危險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 根據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化學品倉庫的溫度宜控制在-10℃~+35℃之間。
(1) 化學品倉庫宜設置干溫度計及防爆空調,以控制化學品倉庫內的溫度。空調設置的位置宜遠離進排風設備,同時滿足電器防爆的要求。
(2) 由于南方天氣炎熱,對危化品庫房窗戶使用擋板遮擋,防止太陽直射。
五,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 儲存危險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2. 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內容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及危險標志。經核對后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3. 進入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4. 裝卸、搬運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斜和滾動。
5. 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防爆工具。
六,廢棄物的處理
1. 禁止在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 泄漏或滲漏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 按化學危險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